工作簽證是允許個人前往另一個國家在那里工作的許可證。在大多數情況下,澳洲簽證代辦所提到的許可證是在外國接受工作的強制性要求。也有一些例外,例如在實行行動自由政策的國家集團,如歐盟中。工作簽證通常是臨時的,但可以續簽。一些國家頒發永久工作許可證或允許持有人在一定時間後更改為居留簽證。各國有不同的製度,外國人必須先申請長期居留簽證,然後在抵達該國後獲得工作許可。
工作簽證定義
工作簽證是一種簽證,授予持有人在外國接受工作的授權。它可以作為護照上的印章或作為單獨的文件發行。出於從事有償工作的目的需要進入該國。志願服務和無薪實習也可能需要工作簽證。關於工作簽證的規則因簽發國家而異。
工作簽證條款
在某些情況下,工作簽證是高度具體的,並且是針對特定工作授予的。 根據條款,持有人可能無法在同一國家從事除獲得簽證授權的工作外的任何其他工作。在這些情況下,目的地國家的潛在雇主通常必須贊助簽證申請並發送求職信。一些國家頒發更一般的工作簽證,允許持有人在該國從事任何工作,並在簽證有效期內工作。工作簽證申請的支持文件通常包括:
一、前雇主得推薦信
二、來自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潛在雇主的信
三、相關符合的資格
四、合約的簽訂